1、广州公司注册股东合乎法定总数。
法定总数就是指法定资质和限制总数双重含意。法定资质就是指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和现行政策要求的能够做为股东的资质。法定总数是《广州公司法》要求的开设有限责任广州公司的股东总数。《广州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广州公司的股东限制为(1-50)人。
2、股东出资做到法定资产的最少额度。
广州公司务必有充裕的资产才可以一切正常经营。股东沒有出资,广州公司就不太可能开设。股东出资总金额务必做到法定资产的最少额度。
(1)以企业安全生产主导的广州公司RMB五十万元;
(2)以产品批發主导的广州公司RMB五十万元;
(3)以商业服务零售主导的广州公司RMB三十万元;
(4)科技发展、资询、服务型广州公司RMB三万元。
特殊制造行业的有限责任广州公司注册资本最少额度需高过前述设定额度的,由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行规定(如拍卖业最少需一百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贷币出资,还可以用商品、继受、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证作价出资,以继受、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额度不可超出有限责任广州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对國家选用高新科技成效有法规的以外。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要求,以高新科技成效向有限责任广州公司出资入股投资,作价总额能够超出广州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可超出百分之三十五,作价额度超出广州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应报省部级之上科技管理单位评定,方可到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备案。
3、股东相互制订规章。
制订有限责任广州公司规章,是开设广州公司的关键步骤,广州公司规章由全体人员出资者在同意商议的基本上制订,经全体人员出资者愿意,股东理应在广州公司规章上签字、盖公章。
4、有广州公司名字、创建合乎有限责任广州公司规定的组织架构。
开设有限责任广州公司,除其名字应合乎公司法人名字的一般性要求外,还务必在广州公司名字中标出"有限责任广州公司"或"比较有限广州公司"。创建合乎有限责任广州公司规定的组织架构,就是指有限责任广州公司组织架构的构成、造成、权力等合乎《广州公司法》要求的规定。广州公司的组织架构一般就是指股东会、股东会、职工监事、主管或股东会、监事会主席、一至二名公司监事、主管。股东总数较多,广州公司经营规模很大的可用前面一种,相反可用后面一种。
5、有固定不动的生产制造经营地和必需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